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
2023年第一、二季度长江(安徽)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的第20项问题已整改完成,并通过核查验收。根据《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问题
紧邻该工业园的马钢第二炼铁总厂水渣堆场内,大量废钢渣和易产扬尘的细颗粒砂石等露天堆放。
二、整改实施主体
宝武马钢公司
三、重点措施
1.对场内钢渣和细颗粒砂石进行清理。
2.对临时堆放的小料种物料,安排返厂使用,做到只出不进,并落实覆盖等防扬尘措施。
3.物料全部清理完毕后,对该场地进行环境清理。
四、目标任务
各类物料全部清理,场地内无物料露天堆存。
五、完成时限
2023年12月
六、整改完成情况
马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,能环部、制造部、运输部、炼铁总厂、冶服公司等经过多方开会讨论研究部署,制定整改计划,最终完成了现场整治工作。现将现场整改完成情况汇总如下:
1)该场地按照“只出物料不允许进物料”的规定,8月底开始实施场内物料清理清运,硅石、萤石、焦粉、锰矿高炉自用和焦丁向外倒运销售。10月1日,完成场内所有物料清运和场内平整,现场环境整治完成。
2)经过市局支队现场勘察验收,对现场整改情况给予肯定,同时提出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环境,对该区域进行覆土复绿等相关要求。为了更好的突显整改效果,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的环境,马钢公司已对该区域进行覆土复绿,并对该区域进行封闭、加装监控等措施。
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,共10个工作日)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。
监督电话:8357068;
电子邮箱:zfzdmgdd@163.com。